根据教学司函(2019)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要求对学校所有在籍学生(2019级新生除外)数据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,现通知如下:
1、补录对象:不在职学生。
2、补录内容: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。
3、时间安排及要求: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,务必于2019年3月4日前至学生所在办学单位的教务员处填写相关表格,过时视为放弃。
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
2019年2月22日
发布者:王蕊发布时间:2019-02-22浏览次数:1623
根据教学司函(2019)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要求对学校所有在籍学生(2019级新生除外)数据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,现通知如下:
1、补录对象:不在职学生。
2、补录内容: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。
3、时间安排及要求: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,务必于2019年3月4日前至学生所在办学单位的教务员处填写相关表格,过时视为放弃。
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
2019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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